综合年化成本指消费者在归还本金之外支付的所有息费除以本金,并进行年化处理后的百分比。
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六条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”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会员机构下发《关于规范互联网在线贷款综合年化成本披露和明示自律行为的通知》,明确互联网在线贷款综合年化成本的披露和明示自律要求,进一步强化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力度。
10%--24%